公開本-格林保爾變電站線路工程
驗收意見-驗收工作組名單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環境保護設施設計、施工和驗收過程簡況
武進區格林保爾光伏有限公司110kV線路工程環境保護設施設計單位為常州常供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常州潤源電力建設有限公司。本工程環境保護設施于2021年8月竣工,并于2021年8月投入環保設施調試期。江蘇格林保爾光伏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在常州組織召開了武進區格林保爾光伏有限公司110kV線路工程竣工環保驗收會,對本工程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驗收工作組同意該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二、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提出的除環境保護設施外的其他環境保護對策措施的實施情況,以及整改工作情況
1、生態環境影響
對照《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蘇政發[2018]74號)和《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蘇政發[2020]1號),本項目輸電線路調查范圍內不涉及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和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
本工程施工期及環保設施調試期落實了環評報告及環評批復中提出的環保措施,輸電線路施工結束后,對新立桿塔處、牽張場、臨時便道等進行了生態恢復,棄土棄渣等固體廢物及時進行了清運,對周圍生態環境影響較小。
2、電磁環境影響
經驗收監測,本工程輸電線路調查范圍內測點處的工頻電場、工頻磁場測值符合《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頻電場強度<4000V/m、工頻磁感應強度<100μT的限值要求,同時能夠滿足線下道路等場所工頻電場強度控制限值為10kV/m的要求。
3、水環境影響
本工程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居住在格林保爾廠區宿舍內,生活污水排入廠區污水管網送往武南污水處理廠處理;塔基及電纜通道施工時產生的少量泥漿水,經臨時沉淀池去除懸浮物后,循環使用不外排,沉渣定期清理。
本工程在環保設施調試期無廢水產生,未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4、聲環境影響
本工程施工時采用了低噪聲施工機械設備,盡量控制了設備噪聲源強;加強了施工管理,文明施工,盡量錯開了高噪聲設備使用時間,未在夜間施工,最大程度減輕了施工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經驗收監測,本工程輸電線路調查范圍內測點處噪聲能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2096-2008)中相應標準限值要求。
5、大氣環境影響
施工過程中,車輛運輸散體材料和廢棄物時進行了密閉,避免了沿途漏撒;加強了材料轉運與使用的管理,進行了合理的裝卸和規范操作;對進出施工場地的車輛進行了沖洗等,減少了揚塵的產生;施工結束后,對空地進行了硬化和覆蓋,減少裸露地面面積,對周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本工程輸電線路在環保設施調試期無揚塵等大氣污染物產生,未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6、固體廢物環境影響
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已分別收集堆放。建筑垃圾已委托相關運輸單位運送至指定受納場地,生活垃圾已收集后由環衛部門送至附近垃圾收集點。
本工程輸電線路在環保設施調試期無固體廢物產生,未對周圍環境產生影響。
本項目無需要整改的情況。
綜上,本工程在施工期和環保設施調試期認真落實了相關環保對策措施,本工程的建設對周圍生態環境、電磁環境、水環境等的影響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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